首页公正性声明

公正性声明

为保证检测工作的公正性,特此声明如下:

a.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认可机构的要求为客户提供公正的检测服务,履行法律义务,承担法律责任;

b.保证对检测结果判断的独立性,检测活动不受任何一方的不良影响;

c.对客户的样品、技术、资料信息和检测结果保密,保护客户的所有权和专利权不受侵害;

d.承诺承担由于公正性问题而对客户造成损失的法律责任;

e.实验室每一位员工熟记并严格遵守本声明规定,一旦发现有违反本公正性声明的事件出现,将对责任人给予严厉的处罚。

保证公正性、诚实性和独立性政策的承诺:

a.依法开展实验室活动,承诺应尽的法律义务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b.从组织上确保与检测工作有潜在利益冲突的技术人员不直接参与检测工作,检测人员不得参与与检测有利害关系的活动;

c.当检测工作与其它工作发生冲突时,应本着服从检测工作的原则,避免给检测人员造成心理上的压力;

d.承诺出具的检测资料或结果均有检测人、审核人、授权签字人的三级签字,任何个人未得到授权,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透露检测结果;

e.不得阻拦客户与检测有关的投诉,承诺对每一起投诉都将在约定的时间内做出合理的答复;

f.实验室要求全体人员严格遵守并认真、按时履行与客户签订的一切协议或合同,承诺决不损害客户的经济利益;

9.实验室将检测人员的行为和业绩纳入个人绩效考核内容,对违反实验室行为规范的人员,将视情节和所造成的后果分别给予批评、警告、经济或行政的处罚,对于触犯法律的,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实验室对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保护的承诺:

a.实验室承诺保护客户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客户提供的检测方法、技术要求和图纸、工艺文件、说明书以及委托合同和协议等一切与检测有关的所有文件及检测样品、检测结果均属于保密范畴;

b.当客户存有疑虑或提出要求时,实验室应与客户签订一份保密协议,保护客户所有权的完整性;

c.不对受检样品和结果进行公开评价,保护客户的财产和机密。

实验室对认可机构的承诺:

a.遵守认可机构的政策和要求;

b.保持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

c.积极参加认可机构组织的检测能力验证活动;

e.正确使用认可标志;

f.及时通报检测管理体系的变动情况;

g.按时足额的交纳认可费用。

实验室承诺:

最高管理者和全体人员都应忠诚于实验室的公正性和诚实性,始终将“准确测量、公正及时、标准可控、数据可溯”的质量方针及承诺的保证贯彻于自己的行动之中。

版权所有 © Copyright 2024 沪ICP备2024079632号 上海微纳精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