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纳精迅隐私政策
微纳精迅(“我们”)非常重视用户信息的保护,并且将勤勉和审慎地保护用户信息安全。您在注册、登录、使用(以下统称“使用”)上海微纳精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网站及不时提供的客户端及应用(前述网站、客户端及应用统称为“官网”)及相关产品、服务、解决方案(“服务”)时,我们收集的您主动提供的信息,以及我们通过自动化手段收集您在使用官网及相关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信息,称为“用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向官网提供的个人信息。我们将按照本隐私政策的相关规定收集、使用、存储、转移及保护您的个人信息。我们希望通过本隐私政策向您介绍我们对您的个人信息的处理方式,因此我们建议您认真完整阅读并理解本隐私政策的所有内容。
如果您不同意本隐私政策,我们无法为您提供完整的服务,您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官网及相关服务。当您选择使用官网及相关服务时,将视为您接受和认可我们按照本隐私政策对您的相关信息进行处理。
本隐私政策将帮助您了解:
一、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
二、对Cookie和同类技术的使用
三、我们如何存储个人信息
四、数据使用过程中涉及的合作方以及转移、公开个人信息
五、我们如何保护用户信息安全:
六、个人信息的管理
七、未成年人使用条款
八、隐私政策的修订和通知
九、适用范围
十、如何联系我们
一、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
1. 我们直接收集与使用的个人信息
我们会在如下场景和业务活动中收集您在使用官网及相关服务时主动提供的用户信息,以及我们通过自动化手段收集您在使用官网及相关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用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向官网提供的个人信息。
特别提示您注意,如信息无法单独或结合其他信息识别到您的个人身份且与您无关,其不属于法律意义上您的个人信息;当您的信息可以单独或结合其他信息识别到您的个人身份或与您有关时,或我们将无法与任何特定个人信息建立联系的数据与其他您的个人信息结合使用时,则在结合使用期间,这些信息将作为您的个人信息按照本隐私政策处理与保护。需要澄清的是,个人信息不包括经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1.1 您注册、认证、登录官网账号时
您使用官网服务,需要登录经注册的官网账号。当您在官网注册账号时,您可以通过手机号、设置用户名、密码创建账号。我们将通过发送短信验证码来验证您的身份是否有效,收集这些信息是为了帮助您完成注册和登录。
1.2 您使用官网及相关服务时
(1)我们致力于为您提供安全、可信的产品与使用环境,提供优质而可靠的服务与信息是我们的核心目标。为了维护我们服务的正常运行,保护您或其他用户或公众的合法利益免受损失,我们会收集用于维护产品或服务安全稳定运行的必要信息。
(2)当您浏览或使用官网时,为了保障网站和服务的正常运行及运营安全,预防网络攻击、侵入风险,更准确地识别违反法律法规或火山引擎相关协议、服务规则的情况,我们会收集您的设备硬件型号、操作系统类型及操作系统版本号、网络设备硬件地址(MAC)、IP地址、软件版本号、浏览器类型及浏览器版本、分辨率、时区和语言等设备信息、网络接入方式及类型信息、网页浏览记录。请您了解,这些信息是我们提供服务和保障服务正常运行和网络安全所必须收集的基本信息。
(3)为让您体验到更好的服务,并保障您的使用安全,我们可能记录网络日志信息,以及使用官网及相关服务的频率、崩溃数据、使用情况及相关性能数据信息。
(4)当您通过官网发布或提交文字、图片、讯息、评论或任何其他内容(“发布内容”)时,官网会留存您的名称、头像和发布内容。
(5)当您参与官网调研、抽奖活动时,官网可能会留存您的账号ID、姓名、地址、手机号、职务身份、产品和服务使用情况等信息,以后续与您取得联系,核实身份信息,并按照有关活动规则为您提供奖励(如有),具体调研、抽奖活动规则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活动规则为准。
(6)当您通过填写官网留资页面主动提供您的姓名、电话、公司名称,官网会留存上述信息,以后续与您取得联系,向您介绍和推荐火山引擎产品和服务。
(7)我们可能收集您使用官网及相关服务而产生的用户咨询记录、报障记录和针对用户故障的排障过程(如通信或通话记录),我们将通过记录、分析这些信息以便更及时响应您的帮助请求,以及用于改进服务。
(8)合同信息,如果您需要申请线下交付或进行产品测试等,为履行合同所必需,您应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地址、开票信息、订单等必要信息。
(9)为了向您提供域名服务,依据工信部相关要求,我们会收集域名持有者名称、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地区、邮编、电子邮箱、固定电话/手机号码、证件号码、证件照片。您理解并授权我们和第三方域名服务机构使用这些信息资料为您提供域名服务。
(10)为了向您提供证书中心服务,依据数字证书认证机构相关要求,我们会收集联系人姓名、联系人邮箱、联系人手机号码、企业名称、企业所在城市、企业地址。您理解并授权我们和第三方证书服务机构使用这些信息资料为您提供证书中心服务。
2. 我们可能从第三方获得的个人信息
为了给您提供更好、更优、更加个性化的服务,或共同为您提供服务,或为了预防互联网欺诈的目的,我们的关联公司、合作伙伴会依据法律规定或与您的约定或征得您同意前提下,向我们分享您的个人信息。我们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或该身份认证功能所必需,采用行业内通行的方式及尽最大的商业努力来保护您个人信息的安全。
3. 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目的变更的处理
请您了解,随着我们业务的发展,我们提供的功能或服务可能有所调整变化。原则上,当新功能或服务与我们当前提供的功能或服务相关时,收集与使用的个人信息将与原处理目的具有直接或合理关联。在与原处理目的无直接或合理关联的场景下,我们收集、使用您的个人信息,会再次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的要求以页面提示、交互流程、协议确认方式另行向您进行告知说明,并征得您的同意。
4. 业务和客户数据
请您了解,您的业务和客户数据不同于个人信息,官网将按如下方式处理:
4.1 您通过官网提供的服务(不包括第三方服务)进行加工、存储、上传、下载、分发以及通过其他方式处理(“处理”)的数据,均为您的业务和客户数据,您完全拥有您的业务和客户数据。官网作为中立的技术服务提供者,我们只会严格执行您的指示处理您的业务与客户数据,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依据特定产品规则另行约定或基于您的要求为您提供技术协助进行故障排除或解决技术问题,我们不会访问您的业务和客户数据,亦不会对您的业务和客户数据进行任何非授权的使用或披露。
4.2 您应对您的业务和客户数据来源及内容负责,我们提示您谨慎判断数据来源及内容的合法性。您应保证使用官网及服务对该等数据进行处理,且前述处理活动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侵权或违反与第三方合同约定的情形,亦不会将数据用于违法违规目的,因您的业务和客户数据内容及您的数据处理行为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国家政策而造成的全部结果及责任均由您自行承担。
4.3 受限于前款规定,对于官网自用户获取的包括业务和客户数据在内的任何数据中的个人信息,您应当依法提前向相关个人信息主体履行告知义务,并取得相关个人信息主体的单独同意,并保证:
(1)根据我们要求的方式,就个人信息来源及其合法性提供书面说明和确认;
(2)在我们要求时,提供个人信息处理的授权同意范围,包括使用目的,个人信息主体同意您使用官网对其个人信息进行处理;
(3)如您使用官网及相关服务所需进行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超出该等个人信息的授权同意范围的,应在提供个人信息后的合理期限内或在我们处理个人信息前,由您负责征得个人信息主体的明示同意并在我们要求时向我们提供书面证明。
您理解并同意,除非满足上述条件及法律要求的其他义务,您不得向我们提供包含个人信息的业务和客户数据。如您违反上述义务,或未按照要求向我们提供合理满意的证明,或我们收到个人信息主体举报或投诉,我们有权单方决定拒绝传输您的相关数据(根据实际情形,包括通过限制相关服务功能,冻结、注销或收回账号等方式),或拒绝按照您的指令处理相关个人信息及其相关的数据,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均由您自行承担。
4.4 您理解并同意,您应根据自身需求自行对您的业务和客户数据进行存储,我们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或特定的服务规则约定,提供数据存储服务(例如,就数据存储业务,在您和我们约定的数据中心存储您的业务和客户数据)。但您理解并同意,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依据服务规则约定我们没有义务存储您的数据或信息,亦不对您的数据存储工作或结果承担任何责任。
二、对Cookie和同类技术的使用
Cookie和同类技术是互联网中的通用常用技术。当您使用官网时,我们可能会使用相关技术向您的设备发送一个或多个Cookie或匿名标识符,以收集和存储您的账号信息、搜索记录信息以及登录状态信息。通过Cookie和同类技术可以帮助您省去重复填写账号信息、输入搜索内容的步骤和流程,还可以帮助我们改进服务效率、提升登录和响应速度。
您可以通过浏览器设置拒绝或管理Cookie。但请注意,如果停用Cookie,您有可能无法享受最佳的服务体验,某些功能的可用性可能会受到影响我们承诺,我们不会将通过Cookie或同类技术收集到的您的个人信息用于本隐私政策所述目的之外的任何其他用途。
三、我们如何存储个人信息
1. 信息存储的地点
2. 出于服务专业性考虑,上海微纳精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可能委托关联公司或其他法律主体向您提供上海微纳精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网站上一项或多项具体服务:
(1)若您选择使用中国大陆地区服务,我们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在境内运营本网站和相关服务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2)若您选择使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服务,应当确保您符合中国大陆法律法规、政策等要求的同时也应当确保您的资质、能力以及使用行为等均符合当地法律法规、政策等的要求。您可以选择存储业务和客户数据的地理定义的服务区域以提供服务(服务区域”)。在适用服务地区的情况下,上海微纳精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将应您的要求将您的业务和客户数据存储在您选择的服务区域为向您提供服务,在遵守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我们有可同时能将必要的账号ID、资源配置信息,业务和客户数据传输至境外。上海微纳精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仍将采取充分的保护标准保障您上述用户信息、业务和客户数据的安全但由于上海微纳精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完全按照您的指示进行数据处理,您作为数据完全控制方应承担上述合规义务。
3. 存储期限
3.1 我们将仅在为提供官网及相关服务之目的所必需的期间内保留您的个人信息,但您理解并认可基于不同的服务及其功能需求,必要存储期限可能会有所不同。我们用于确定存储期限的标准包括:
(1)完成该业务目的需要留存个人信息的时间,包括提供服务,依据法律要求维护相应的交易及业务记录,保证系统和服务的安全,应对可能的用户查询或投诉、问题定位等;
(2)用户同意的更长的留存期间;
(3)法律、合同等对保留个人信息的特殊要求等。
3.2 在您未撤回授权同意、删除或注销账号期间,我们会保留相关信息。超出必要期限后,我们将对您的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数据使用过程中涉及的合作方以及转移、公开个人信息
1. 数据使用过程中涉及的合作方
1.1 原则
(1)合法原则:与合作方合作过程中涉及数据使用活动的,必须具有合法目的、符合法定的合法性基础。如果合作方使用信息不再符合合法原则,则其不应再使用您的个人信息,或在获得相应合作性基础后再行使用。
(2)正当与最小必要原则: 数据使用必须具有正当目的,且应以达成目的必要为限。
(3)安全审情原则:我们将审慎评估合作方使用数据的目的,对这些合作方的安全保障能力进行综合评估,并要求其遵循合作法律协议。我们会对合作方获取信息的软件工具开发包(SDK)、应用程序接口(API)进行严格的安全监测,以保护数据安全。
1.2委托处理
对于委托处理个人信息的场景,我们会与受托合作方根据法律规定签署相关处理协议,并对其个人信息使用活动进行监督。
1.3共同处理
对干共同外理个人信息的场景,我们会与合作方根据法律规定签署相关协议并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在使用相关个人信息的过程中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保护数据安全。
1.4合作方的范围
若具体功能和场景中涉及由我们的关联方、第三方提供服务,则合作方范围包括我们的关联方与第三方。
2.个人信息共同数据处理或数据委托处理的情形
2.1 官网及相关服务功能中的某些具体模块或功能由合作方提供,对此您理解并同意,如我们与任何合作方合作,我们仅会基于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在为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范围内向其提供您的个人信息,并且我们将努力确保合作方在使用您的信息时遵守本隐私政策及我们要求其遵守的其他适当的保密和安全措施,承诺不得将您的信息用于其他任何用途。
2.2 为提供更好的服务,我们可能委托合作方向您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服务、支付功能、实名认证、技术服务等,因此,为向您提供服务所必需,我们会向合作方提供您的某些信息。例如:
(1) 为进行用户实名认证在您使用身份认证的功能或相关服务所需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安全保障要求可能需要完成实名认证以验证您的身份。在实名认证过程中,与我们合作的认证服务机构可能需要使用您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
(2) 支付功能由于我们合作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向您提供服务。第三方支付机构为提供功能将使用您的姓名、银行卡类型及卡号、有效期、身份证号码及手机号码。
(3) 为及时处理您的投诉、建议以及其他诉求,客户服务提供商需要使用您的账号及所涉及的事件的相关信息,以及时了解、处理和相应相关问题。
2.3 为保障服务安全与分析统计的数据使用
(1) 保障使用安全:我们非常重视账号与服务安全,为保障您和其他用户的账号与财产安全,使您和我们的正当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我们和我们的合作方需要使用必要的设备、账号及日志信息。
(2) 分析服务使用情况:为分析我们服务的使用情况,提升用户使用的体验,我们和我们的合作方需要使用您的服务使用情况(崩溃、闪退)的统计性数据,这些数据难以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您的身份或与您的身份相关联。
3. 个人信息的转移
我们不会转移您的个人信息给任何其他第三方,但以下情形除外:
3.1 基于您的书面请求,并符合国家网信部门规定条件的,我们会向您提供转移的途径。
3.2 获得您的明确同意后,我们会向其他第三方转移您的个人信息。
3.3 在涉及官网运营主体变更、合并、收购或破产清算时,如涉及到个人信息转移,我们会依法向您告知有关情况,并要求新的持有您的信息的公司、组织继续接受本隐私政策的约束或按照不低于本隐私政策所要求的安全标准继续保护您的信息,否则我们将要求该公司、组织重新向您征求授权同意。如发生破产且无数据承接方的,我们将对您的信息做删除处理。
4. 个人信息的公开披露
4.1原则上我们不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除非获得您明确同意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披露。
(1) 获得您明确同意或基于您的主动选择,我们可能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2) 为保护上海微纳精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用户或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免遭侵害,我们可能根据适用的法律或上海微纳精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相关协议、规则披露关于您的个人信息。
4.2征得授权同意的例外
请您理解,请您理解,在下列情形中,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国家标准,我们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不必事先征得您的授权同意:
(1)与我们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2)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3) 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4)与刑事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
(5)出于维护您或他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授权同意的;
(6)您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个人信息;
(7)根据个人信息主体要求签订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8)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的您的个人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9)用于维护软件及相关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所必需的,例如发现、处置软件及相关服务的故障;
(10)为开展合法的新闻报道所必需的;
(11)为学术研究机构,基于公共利益开展统计或学术研究所必要,且对外提供学术研究或描述的结果时,对结果中所包含的个人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特别提示您注意,如信息无法单独或结合其他信息识别到您的个人身份,其不属于法律意义上您的个人信息,当您的信息可以单独或结合其他信息识别到您的个人身份时或我们将无法与任何特定个人信息建立联系的数据与其他您的个人信息结合使用时,这些信息在结合使用期间,将作为您的个人信息按照本隐私政策处理与保护。
五、我们如何保护用户信息安全
1. 我们非常重视用户信息的安全,将努力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包括技术方面和管理方面)来保护您的信息,防止您提供的信息被不当使用或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被访问、公开披露、使用、修改、损坏、丢失或泄漏。
2. 我们会使用不低于行业通行的加密技术、匿名化处理等合理可行的手段保护您的信息,并使用安全保护机制尽可能地降低您的信息遭到恶意攻击的可能性。
3. 我们会建立专门的安全部门、安全管理制度、数据安全流程保障您的信息安全。我们采取严格的数据使用和访问制度,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可访问您的信息,并根据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适时对数据和技术进行安全审计。
4. 尽管已经采取了上述合理有效措施,并已经遵守了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的标准,但请您理解,于技术的限制以及可能存在的各种恶章手段,在互联网行业,即便竭尽所能加强安全措施,也不可能始终保证信息百分之百的安全,我们将尽力确保您提供给我们的信息的安全性。您知悉并理解,您接入我们的服务所用的系统和通讯网络,有可能因我们可控范用外的因素而出现问题,因此,我们强列建议您采取积极措施保护田户信息的安全 包括旧不限于使用复杂密码、定期修改密码、不将自己的账号密码等信息透露给他人。
5. 我们会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并在发生用户信息安全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努力阻止该等安全事件的影响和后果扩大。一旦发生用户信息安全事件(泄露、丢失等)后,我们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向您告知:安全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的影响、我们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处置措施、您可自主防范和降低风险的建议、对您的补教借施等。我们将及时将事件相关情况以推送通知、邮件、信函或短信等形式告知您,难以逐一告知时,我们会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发布公告。同时,我们还将按照相关监管部门要求,上报用户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情况。
6. 我们谨此特别提醒您,本隐私政策提供的用户信息保护措施仅适用于官网及相关服务。旦您离开官网及相关服务,浏览或使用其他网站、产品、服务及内容资源,我们即没有能力及义务保护您在官网及相关服务之外的软件、网站提交的任何信息,无论您登录、浏览或使用上述软件、网站是否基于官网的链接或引导。
六、个人信息的管理
我们非常重视对个人信息的管理,并依法保护您对于您信息的查阅、复制、更正、补充、删除以及撤回授权同意、注销账号、投诉举报等权利,以使您有能力保障您的隐私和信息安全。
1. 您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
1.1 在以下情形中,您可以向我们提出删除个人信息的请求:
(1) 如果处理目的已实现、无法实现或者为实现处理目的不再必要;
(2) 如果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
(3) 如果我们收集、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却未征得您的同意;
(4) 如果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与您的约定;
(5) 如果我们停止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或个人信息的保存期限已届满;
(6) 如果您撤回同意;
(7) 如果我们不再为您提供服务;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撤回或改变您授权同意的范围
2.1 您理解并同意,每项服务均需要一些基本个人信息方得以完成。除为实现业务功能收集的基本个人信息外,对于额外收集的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您可以选择撤回您的授权,或改变您的授权范围。您也可以通过注销账号的方式,撤回我们继续收集您个人信息的全部授权。
2.2 您理解并同意,当您撤回同意或授权后,将无法继续使用与撤回的同意或授权所对应的服务,且官网也不再处理您相应的个人信息。但您撤回同意或授权的决定,不会影响此前基于您的授权而开展的个人信息处理。
3. 如何获取您的个人信息副本
我们将根据您的书面请求,为您提供以下类型的个人信息副本:您的基本资料、用户身份信息。但请注意,我们为您提供的信息副本仅以我们直接收集的信息为限。
4. 响应您的上述请求
对于您合理的请求,我们原则上不收取费用。但对多次重复、超出合理限度的请求,我们将视具体情形收取一定成本费用。对于那些无端重复、需要过多技术手段(例如,需要开发新系统或从根本上改变现行惯例)、给他人合法权益带来风险或者不切实际(例如,涉及备份磁带上存放的信息)的请求,我们可能会予以拒绝。
您理解并认可,在以下情形中,我们将无法响应您的请求;
(1) 与我们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2) 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3) 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4) 与刑事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判决等直接相关的;
(5) 我们有充分证据表明个人信息主体存在主观恶意或滥用权利的;
(6) 出于维护个人信息主体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同意的;
(7) 响应个人信息主体的请求将导致个人信息主体或其他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8) 涉及商业秘密的。
5. 停止运营向您告知
如我们停止运营,我们将停止收集您的个人信息,并将停止运营的通知以逐一送达或公告等商业上可行的形式通知您,并对我们所持有的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七、未成年人使用条款
我们的服务主要面向企业或相关组织。如果没有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未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不应创建任何账户或使用官网及其服务。如果我们发现在未事先获得可证实的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则会设法尽快删除相关信息。
八、隐私政策的修订和通知
1. 为了给您提供更好的服务,官网及相关服务将不时更新与变化,我们会适时对本隐私政策进行修订,该等修订构成本隐私政策的一部分并具有等同于本隐私政策的效力。但未经您明确同意,我们不会削减您依据当前生效的隐私政策所应享受的权利。
2. 本隐私政策更新后,我们会在官网公布更新版本,并在更新后的条款生效前通过官方网站公告或其他适当的方式提醒您更新的内容,以便您及时了解本隐私政策的最新版本。如您继续使用官网及相关服务,视为您同意接受修订后的本隐私政策的全部内容。
3. 对于重大变更,我们还会提供更为显著的通知(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短信、系统消息或在浏览页面做特别提示等方式),向您说明本隐私政策的具体变更。
4. 本隐私政策所指的重大变更包括但不限于:
(1) 我们的服务模式发生重大变化。如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处理个人信息的类型、个人信息的使用方式等;
(2) 我们在所有权结构、组织架构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如业务调整、破产并购等引起的所有变更等;
(3) 个人信息传输、转移或公开披露的主要对象发生变化;
(4) 您参与个人信息处理方面的权利及其行使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5) 我们的联络方式及投诉渠道发生变化时。
九、适用范围
1. 本隐私政策适用于官网提供产品、服务、解决方案以及公司后续可能不时推出的纳入服务范畴内的其他产品、服务或解决方案。
2. 本隐私政策不适用于有单独的隐私政策且未纳入本隐私政策的第三方通过官网向您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第三方服务”)。您使用这些第三方服务(包括您向这些第三方提供的任何含个人信息在内的信息),将受这些第三方的服务条款及隐私政策约束(而非本隐私政策),并通过其建立的个人信息主体请求和投诉等机制,提出相关请求、投诉举报,具体规定请您仔细阅读第三方的条款。请您妥善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仅在必要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提供。
3.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作为官网的用户,若您利用官网的技术服务,为您的用户再行提供服务,因您的业务和客户数据属于您所有,您应当与您的用户自行约定隐私政策,本隐私政策不作为您与您的用户之间的隐私政策的替代。
4. 如果您实际订购的产品或服务超出了本隐私政策的范围,则对收集和处理该信息的用途和方式将会在产品或服务的说明界面进行告知并征得同意。
十、如何联系我们
如对本隐私政策内容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您可通过登录上海微纳精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官网-联系我们”或“官网-工单服务”或选择拨打热线400-800-3909与我们联系。一般情况下,我们将在15日予以回复(“回复期”),但您理解并同意,结合您请求的复杂度,前述回复期可能延迟至30日,但我们会在回复期届满前向您书面告知延迟原因。